《公共服务与技术支撑平台》网络服务协议 申请《公共服务与技术支撑平台》网络服务之企业(以下称甲方)与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服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乙方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需向主管部门报告。否则,所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络业务时应遵守互联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未经许可的商业广告。 三、甲方通过乙方提出申请,即可免费办理入网手续和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基本服务(免费内容:专网接入、企业邮局250兆空间最大50个员工邮箱、企业虚拟空间FTP350兆等)和增值服务。 四、甲方获得申请批准后,若甲方所在办公地点在乙方网络覆盖区域内的,甲方应做好专线接入准备,并将接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指定网络运营商负责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网接入。若甲方所在办公地点不在乙方网络覆盖区域内的,甲方应通过第三方的互联网接入申请VPN方式接入专网。 五、甲方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出变更申请。凡因甲方提供的基本资料不祥或不准确造成得不到所对应服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提出享受基本服务中收费项目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内容的,除另行签署相关服务申请外,并在基地建立甲方的专用使用账户。 七、网络开通后,由乙方指定网络运营商负责提供7*24小时服务,发生故障24小时内做出响应;若由于甲方原因发生故障,提供免费首次上门服务。 八、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账号,乙方指定网络运营商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乙方及其网络运营商对甲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均不承担责任。 九、若甲方选用及备选的登录用户名均与先前其他用户的登录名相同,为了确保甲方成功登陆,乙方有权在甲方所选用的用户名后增加若干位数字作为甲方登录用户名。 十、甲方成功登录基地专用网络,可根据具体使用许可协议,自行管理并注册自身企业员工用户名及使用权限。 十一、发票由乙方指定的具有营运资质的网络运营商开具。 十二、乙方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该争议应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